馬克斯威爾在建立電磁學理論的時候,就已經指出光是一種電磁波了。
而在二十世紀初,有個叫做列納的傢伙,
他做了一個實驗,
它在一個真空管中放入一個金屬靶以及一個收集電極,
當他以紫外線照射金屬靶的時候,他發現金屬靶會放出光電子,
並流向收集電極,而他在金屬靶及收集電極之間,
又接上一個電源,這個電源的電壓是可以調整的,
當電壓是負的時候,就可以阻止光電子的運動,使光電流減少,
當這個電壓大到光電磁消失的時候,就稱這個電壓叫做截止電壓。
這種現象稱為光電效應。
列納他發現這個光電效應,有幾個很有趣的特性:
1. 照射的光的頻率必須要大於某個值,才會產生光電流,這個頻率叫做底限頻率。
當頻率小於底限頻率的時候,不管你的光的強度再強,也不會產生光電流。
2. 只要照射光的頻率大於底線頻率,光的強度再弱也會產生光電流。
3. 用不同強度的單色光(即頻率相同)去照射,會發現光電流和照射光的強度成正比,
但是截止電壓和強度卻沒有任何關係。
這幾個有趣的特性對當時的科學家來說是個很頭大的問題,
因為當時由馬克斯威爾的理論已經確定了光是電磁波,
所以當光照射金屬表面的時候,也就會帶來震盪的電場與磁場,
而電場的振幅只和光的強度有關,和光的頻率沒有關係,
所以照道理來說只要時間夠長的話,電子受電場作用的時間夠長,
那就可以讓電子克服束縛力產生光電子,但結果卻非如此。
而當光的強度加大,電場的振幅也就加大,
電子受到比較大的電場作用,其動能應該也就要越大,
截止電壓應該也就會越大,但實驗結果卻說截止電壓和光的強度無關,只和頻率有關,
所以光的波動說在解釋光電效應時出現了不小的問題。
愛因斯坦提出了一個想法來解決這個問題,
就是利用之前所提過的量子概念。
愛因斯坦認為電磁波是由很多的光量子所族成,
每個光量子的能量為E=hv
光子的能量不能分割,其能量就是電磁波的最小單位,
當原子吸收或放出光的能量時,其放出的或吸收的量為整個光子能量,
換句話說,能量的變化是不連續的。
而在單色光中,所有光子頻率相同,也就是說光子能量都相同,
所以光的強度越強代表的是單位時間通某單位面積的光子越多。
當光照射金屬板,就代表有很多光子射到金屬板上,
而光子與電子的交互過程,一個光子的能量會轉到一個電子上,
而這個能量
一部分拿來拖離金屬對電子的束縛,
一部分則成為電子的動能。
在金屬表面的電子所受到的束縛最小,故他的脫離能量最小,
所以對於金屬表面的電子而言,
光的能量就可以寫成最大動能加上脫離能量,
當我們降低光的頻率,動能也就會越來越小,
當動能為零的時候,就沒有光電子產生了,
此時的光頻率就是底限頻率。
如此就圓滿的解釋了光電效應了。
至此,除了馬克斯威爾的光是電磁波,即光有波動性,
愛因斯坦也確立了光具有粒子性,
所以光子同時具有波動與粒子的兩種特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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